近水樓臺焉能先得月
前段時間,云浮羅定市紀委監委迎來了重整后首批扶貧領域案件,通過圍繞扶貧領域線索排查,全市5名村委干部領取了危房改造補助款。
村干部真是住房困難戶嗎?憑著對扶貧領域案件的敏感度,羅定市紀委監委五個室辦案人員立刻組成調查組,分別前往五個村委展開調查。第三室在初核過程中,危房改造申請資料中的照片讓辦案人員產生了疑惑:房屋改造前和改造后兩張照片中人物的衣著一模一樣。不同時間拍的照片衣著怎么會相同呢?是巧合還是暗藏玄機?
“會不會是同一天拍的照片?”帶著疑問,調查組兵分五路,立刻對被查對象和村委干部以及鎮經辦干部進行了解情況。隨著調查的深入,垌旺村委干部涉嫌貪污危房改造補助款的問題真相越來越逼近。
原來,近幾年,垌旺村每年都會有農村低收入住房困難戶危房改造指標,2012年,鎮社會事務辦安排14戶危房改造指標給垌旺村委,這本是解決住房困難戶的一件好事,可村干部吳某昌卻對此起了貪念。
為了讓政府為其新房“埋單”,吳某昌讓照相館的人同一天在其舊瓦房和早已蓋好的一層新樓房各拍一張照片,以順利通過上級審核。另外,吳某昌在危房改造申請書“家庭年人均純收入”一欄上作假,填寫的收入遠低于其家庭實際收入,以達到申請條件。終于,吳某昌前后獲得省扶貧辦劃撥的兩筆危房改造補助款共計11000元,用于償還個人債務。
“村委是危房改造主要審核者,我卻監守自盜,心生貪念,認為國家扶貧資金是“天上掉下的餡餅”,不吃白不吃,想借機盡快還清債務。經過教育,我已經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了,我愿意退還這兩筆危房改造補助款,請給我一次將功補過的機會… …”吳某昌懺悔道。
知錯能改就是好同志,事情本應完美收場。可誰知,隨著調查的深入,紀委監察委工作人員還發現吳某昌還存在失職瀆職問題。此前,吳某昌等村委干部在危房改造工作上把關不嚴,導致惠農惠民政策落不到實處,補助款白白流失。
吳某昌把群眾的信任當成謀利的捷徑,把同事的包庇當成“護身符”,以為近水樓臺先得月,能瞞天過海,不幸的是,被敏感的辦案人員發現了線索。扶貧資金是用于改善扶貧對象基本生產生活條件,促進消除農村貧困現象的專項資金,任何人不能以任何理由侵吞、挪用。同一類問題犯兩次錯誤,等著吳某昌的將會是法院的裁判及執紀的問責。(羅定市紀委監委李必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