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微腐敗”就要無微不“治”
點名道姓通報違紀典型問題如今已成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的常態。梳理近日各地的通報可以發現,被點名曝光的不只有嚴重違紀的黨員領導干部,還有侵害群眾利益的基層黨員干部;被立案查處的不只有貪污受賄等嚴重違紀違法行為,還有違規吃喝公車私用等“小事小節”。對這些“微腐敗”和“小事小節”問題的查處,體現出紀檢監察機關“老虎”“蒼蠅”一起打,嚴明紀律無微不“治”的鮮明態度。
縱觀通報,有些“微腐敗”行為雖然涉案金額不大,但侵害的是群眾的切身利益,其表面雖“微”,但實質卻是“腐”,絕不可小視。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微腐敗”也可能成為大禍害。個別基層黨員干部的不正之風和腐敗行為,損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啃食的是人民群眾的獲得感。相比于遠在天邊的“老虎”,群眾對近在眼前的“蒼蠅”更有切膚之痛。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微腐敗”行為不容小覷,絕不能因為其微就置之不理,不能因為其小就放任自流。
如果說整治“微腐敗”讓群眾受益,那么緊盯“小事小節”則體現了對黨員干部的嚴管厚愛。人的思想和行為,都有一個由量變到質變的過程。東漢名儒丁鴻曾言:“夫壞崖破巖之水,源自涓涓;干云蔽日之木,起于蔥青。禁微則易,救末者難。人莫不忽于微細,以致其大。”意思是說:在萌芽階段抑制不良之事很容易,等到釀成大禍時再來挽救就困難了。糾治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跟此同樣道理,發現越早,抓得越早,效果越好。
現實中,少部分黨員領導干部從政之初尚能謹小慎微,之后逐步放松警惕,最后發展成來者不拒,甚至主動出擊,就像“溫水煮青蛙”一樣,在腐敗的泥潭中越陷越深,無法自拔。落馬官員懺悔書中講得最多的就是,在腐敗思想滋生、腐敗行為發端之初,如果有人能拉拉袖子、敲敲邊鼓、棒喝警醒就好了,哪怕是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只要真正汲取教訓、及時剎車,就能避免走向違法犯罪、身敗名裂的境地。從這個意義上講,堅決查處并點名道姓通報曝光“微腐敗”等方面問題,也是對黨員干部的一種關愛和保護。
千里之堤,毀于蟻穴。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高度重視“微腐敗”行為的危害性,堅持無微不“治”,把紀律挺在前面,絕不姑息遷就、放任自流,真正接通“高壓線”、拉起“警戒線”,從源頭上打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李約鈴)